>代理记账资讯>“新社保”将迎来三大变化?!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10种人可不缴社保

“新社保”将迎来三大变化?!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10种人可不缴社保

社保将迎来三大变化!金属质感分割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1月13日最新发布: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大幅减少证明事项,解决难点痛点,制定“黑名单”制度,未来社保或将迎来一系列新的变化。这也意味着国地税合并之后,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1.这些证明将不用再提供!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全面清理社会保险领域各类证明事项,把绝大部分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证明事项,明确规定不得要求提供,并改为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

征求意见稿第26条提出:

个人或其所在单位申请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按照规定需要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失业登记等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这一变化将惠及数亿人。

2.社保转移接续将更简便!

长期以来,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往往比较繁琐,费时费力,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一大难点痛点。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接续将更加简便,个人来回奔波跑腿的麻烦有望大大减少。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

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查验其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审查其缴费年限,并归集相应养老保险基金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3.这些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另外一大变化是,社保“黑名单”将会建立。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

其中,以下6种行为将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且拒不改正的;

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入“黑名单”,将受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至于有哪些惩戒措施,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纳入“黑名单”的人,将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

倒计时

新社保就要实施了金属质感分割线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对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除了能够保证社保费征收严格之外,征收效率也会提升。

上海2000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用,效果十分明显。全省实际缴纳“五险”人数由1999年的500万人增至2017年的2147万人(不含上海)。目前,上海已经成为全国社保体系中参保覆盖面最广的省份。而上海这种征收方式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社保费征缴效能。

新社保实施在即

这10种人可以不用缴社保金属质感分割线

公司中,以下10类员工不用缴社会保险!

1.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经常会返聘一些退休人员再任职,退休人员与其他人员一样,同工同酬,那么,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很多学校在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也时常会使用一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1)《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应该而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2)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经常会出现,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的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该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4.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协保人员

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简称协保人员,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

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期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便成为众多企业的合规方式选择之一。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 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

10个提醒送给你!金属质感分割线

1.企业员工离职率、失业率会加大,公司辞退员工的现象将会有一定的增加!员工对失业金的政策关注度将会大大加大!

2.企业在招聘人员的时候将会更挑剔和苛刻!对人员在劳动效率和价值创造方面的要求可能会更高!

3.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个体户、小规模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小微企业将会有一定的增加!

4.企业用工模式不再单一,传统的全日制合同制用工方式将被突破,部分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将会转向非全日制用工模式!

5.企业用工对象将会越来越广泛和灵活,兼职员工会越来越多,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企业招募已经有社保的人员将会成为常态!

6.AI技术将盛行,人工智能越来越普遍,电子人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7.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将更受企业欢迎,企业越来越呈现出小微化、全国化、非核心业务外包化的趋势!

8.劳动报酬支付的方式将会也发生一定变化,实物形式、期权激励、应该正常报销的费用直接报销不再纳入工资表、内部合伙人分红的模式逐渐转变!

9.企业人工支出将会越来越规范合法,因为不合规的成本对企业来讲已经太高了,企业员工的个税、工资、社保将越发透明!

10.企业将越来越重视专业型、政策型、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价值型、业务型的复合型财务人员,传统会计逐渐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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