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假账,想必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但最近,上海市准备从制度上着手,要求上海代理记账业务和审计业务分离,确保会计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上海市会计人员条例 (草案)》,从制度上防范做假账。
在监管方面,《草案》规定了警示制度,会计人员两年内两次以上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市财政部门记入警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被记入警示名单的会计人员,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聘(任)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针对会计人员私下兼职较多的问题。《草案》规定,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或任职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从事会计工作;经单位同意,对外兼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应当到代理记账机构执业。同时,单位对所聘任的会计人员,也要向财政部门报备。从制度上杜绝会计人员违反规定兼职的问题,也明确了单位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责任。
上海现有持证会计人员近5万人。目前国家针对会计行业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还没有专门针对会计人员管理的制度规定,使得会计工作中的 “假账”、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违法违纪成本较低、举报机制尚未健全等种种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上海市单独针对会计人员立法,属全国首例。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黄强介绍,《草案》将从制度上防范做假账,明确代理记账业务和审计业务相分离,规定“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不得同时经办该记账委托方的相关审计业务”,确保会计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