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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创业者销售产品给客户,通常会与客户约定销售款项的回收账期。比如,对于首次合作的客户,我们可能与他们约定货到付款,但对于信用较好的老客户,我们通常会给他们一定的账期,比如货到后30天内付款。

其实,企业因为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应该交纳的增值税也有税法约定的“账期”。

这也是创业者们经常困惑的地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到底什么时候产生,是开发票的时候?还是发货的时候?

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企业在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比如客户的商品签收单)的当天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在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之前,先开具销售发票的,开具销售发票的当天产生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赊销商品的,在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没有销售合同或者没有约定具体收款日期的,企业在发出商品的当天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赊销商品的规定一致,这里不再赘述。

如果企业采取预收款的方式销售商品的,商品发出的当天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但是,对于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预收款的当天或者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此外,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商品清单或者代销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代销款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企业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商品报关进口的当天。

企业提供劳务或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收取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比如股票、债券)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的当天。

需要提醒创业者注意的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并不意味着企业需要立即交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有一定的期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以每个季度作为一个纳税期,企业在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必须申报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每个月作为一个纳税期,企业在每月终了后15天内必须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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