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了《关于统一增值税虹口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和《关于统一虹口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将虹口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统一提高到500万,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文件规定,转登记的办理时间是从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那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区别?一般纳税人如何转小规模纳税人?一起往下看吧!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特定应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的除外),目前增值税税率包括16%、10%、6%,0。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包括5%、3%。
3、纳税申期不同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月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原则上实行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
4、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部分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外,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如何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步:准备以下两种资料
1.正确、完整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附件《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
第二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办理程序
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转登记后,申报方式有何变化?如何把握按时申报?
第一种情况
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这种情况非常简单,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二种情况
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的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
比如,转登记日的所属月份为7月份,纳税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款,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第三种情况
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季纳税。这与第一种情况一样,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第四种情况
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这种情况我们判断基本不会出现。如果有,在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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