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小规模纳税人一定要做账吗?
开公司不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按照征管法规定,都得建账;如果不建账,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局会按征管法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因此,纳税人应设置帐簿,如果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长宁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
有无发生销售或少于定税营业额时,均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计提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当发生销售时,“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反映,若销售大于定额时,按实际销售额计提应交的税费。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