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凭CA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登录湖北国税办税服务厅通过“代开发票”模块,自行录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传到国税机关,即可完成代开专票申请。审核通过后,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领票窗口选择POS刷卡、三方协议扣款等方式预缴税款,领取开具好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代开专用发票功能2016年8月开通以来,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850份,9月份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例已经达到22.11%。
2、自助终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凭CA证书登录湖北国税办税服务厅,通过“代开发票”模块,选择“自助机取票”方式,自行录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传到国税机关,即可完成代开专票申请。审核通过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到ARM自助办税终端上选择POS刷卡、三方协议扣款等方式预缴税款,在自助办税终端上领取开具好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省目前共投放具有代开专用发票功能的自助办税终端58台,2016年8月以来通过自助办税终端代开专用发票9735份。
3、邮政部门代开普通发票。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可凭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购货方证明资料到邮政网点申请代开(2016年11月15日起不再提供购货方证明资料)。2016年以来,全省邮政网点共为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96万份,占全部普通发票代开工作量的85%。
4、手机APP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发票的申请人通过手机和移动终端下载“航信帮帮”APP后,即可进入该平台,经过提交申请、资料审核、在线缴纳税款等环节,就可以快速代开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6年8月开通以来,全省纳税人通过手机APP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74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