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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费政策

受疫情影响,相信很多企业会关注最新的税费政策,近期税务总局发2份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青浦小规模纳税人关于税费最新文件,账易通小编整理出来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

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青浦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费政策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1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1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二、青浦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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