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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区代理记账协议书要明确哪些内容?

双方合作要签订协议书或合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临港新区代理记账也是如此,签订临港新区代理记账协议书后,可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有效避免后期的纠纷。

双方签订临港新区代理记账协议书时,应相互协商,除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明确一下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四、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在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后,如果企业或代理记账机构违约,将按照法律和协议规定,确定责任。

通常问题有两种情况:1、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导致出问题的,则违约一方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因一方违法或违反协议导致出问题,则违法或违反协议的,除承担法律责任,还需按规定承担违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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