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达到标准的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期再想转回,按照文件来看应该是不可以的,而且个人觉得自愿的首先也没有什么意愿转回,如果都可以自由转换,也会导致混乱,不是你今天想转就转,明天想转回就转回。
2)不是说你是崇明小规模纳税人,你就不用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和不需要发票了?很多纳税人有这种思维,说我采购的都是白条,可以节约成本,我也不用抵扣进项税。但是你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这可是25%,没有发票这块损失更大。
3)提高标准到500万,可能还是有企业会达到标准,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要为了规避成为一般纳税人就隐匿收入。你可以采取一定的合规措施,比如成立多家公司分散经营,还不如成立两家公司,一家小规模,一家一般纳税人,分开来合规进行相应的业务。但是记住隐匿收入肯定是不可取的。
4)不要觉得是小规模就失去了开专票的权利,目前小规模需要专票主要是去税务局代开,下图的行业可以申请自行开具专票,和客户合作也可以开专票,但是由于税率不同,那么在报价上需要考虑,才能获得价格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