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只要成立分支机构符合条件都要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吗,如果是独立核算的也要分摊吗?2.汇总纳税的意思是如果用机构和分支机构各自都有收入,要合计在一起然后根据201257号文件的比例分摊,然后申报预交?
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A104000表是期间费用明细表,只填写计入管理费用的工资5,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工资5在这张表不体现。第26行合计数,要和报表管理费用合计数一致。包括总部加分公司的。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是一定要一致的,都是按照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出来的企业账目上的利润总额。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 提问: 下面引用由lornaxzl在2019-12-10 11:59:00发表的内容: 书画装裱是属于制作费还是其他服务费,税率是多少?发票上面开的画框制作费用,这是属于销售货物还是属于提供服务呢?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按照税务系统报表,如实填报,正确计算所得税额。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
我现在有问题想问一下:我公司是独立核算分公司,所得税年末汇总到总公司再按比例分配当地缴纳。[费解],我查了2012年57号文件,文件里也是汇总再分摊缴纳,所以想问什么样的情况下分公司所得税是可以自行独立缴纳呢?总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分公司)全是自行当地缴纳所得税的。谢谢[可爱] 您好,如果总公司出具了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据分配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专管员同意在总公司缴纳,可以找专管员删除税种,否则还是要在当地缴纳的。
各位我企业分公司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经开始生产,总公司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但由于场地小,没有开始生产。今年十月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口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申报免抵普陀退税吗?若是材料什么的都是以总公司名义采购的,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