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按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也就是说,对于兼营免税业务的,其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分清是用于该笔免税业务的,应全额进项转出,对于分不清的,应按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申报当月免税销售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分摊不能分清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答: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您好,是的,做相反的会计处理即可。
假设期初没有进项留抵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80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待认证进项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 期末,不需要缴纳增,销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如何做结转分录???待认证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减增值税的,应按80交增值税。
该企业直接将5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要求:计算2018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您好,本平台针对财税实务问题解答为保证您的提问得到更好的解决,建议您到相关途径寻求帮助。
您好, 按内销交增值税的业务,可以按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算的应纳税额交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计算后有留抵的,是不用交。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一般没有影响,但是还是建议您咨询下您当地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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