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账易通问答>汇算清缴>联合试车产生收入与费用作纳税调整后,差额部分在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能否税前
问答首页记账报税(1888)纳税申报(2796)汇算清缴(2788)出口退税(421)其他问题(1178)

联合试车产生收入与费用作纳税调整后,差额部分在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能否税前

1位顾问回复301人看过

企业2017年1-5月产生联合试车收入230万元进入在建工程,1-5月联合试车费用300万元进入在建工程。现在进行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联合试车收入调增,将联合试车费用调减,以后年度可弥补亏损70万元是否正确?当年6月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请问联合试车收入与费用差额70万计提的折旧能不能作税前扣除?

补充:

有没有具体的文件解释

专业顾问回答

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8 /5.0

资深财税专家向TA咨询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二、关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处理问题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所以在所得税方面,这个70万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作为未弥补亏损处理,但是不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