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申请了2014.2015.2016年多缴静安退税已经做了汇算清缴,资料已经提交完毕,但是税管员要过来查账,我们领导说要给税管员送礼,或者干嘛的,我不想弄这个,请问送礼犯法吗?然后2014.2015的帐目不是我做,我2017年才来,领导跟我说不要我说我2014.2015帐不是我做的,这样有问题?主要帐不是我做的,万一我也不懂解释他帐目那么多的原因?我该怎么办呢?
补充:
叫我给他准备明细和总账一年的,
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因此70万元成本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要分期。如果收入是在租赁期平均确认的,成本也应按照管理期间平均结转。如果公司主营业务就是经营租赁,则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即可。
你好,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如果当年销售收入为零,业务招待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你好,在浦东汇算清缴时按正确的数额填报是可以的。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都按小规模标准交税,但需要去税务局登记为杨浦一般纳税人,登记之后按一般那是人税率交税。
谢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你们是属于控股合并,合并方与被合并方法人资格独立存在,税务也是各自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独立纳科申报,因也不能合并嘉定纳税申报。需要调增加,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被责令为一般纳税人的,或者自愿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认定金山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2019年12月份之后成为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降为小规模。
对开办费金额不同而产生的税务处理方法不同,各地税务机关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而目前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返聘的退休人员,支付的工资,正常按照账面记录的费用项目填列进去就行,属于哪个费用项目就计入哪个费用项目中的工资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