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期间,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职工和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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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规定优惠到2017年底,请问2018年个人预收租金收入是否延续2017年的优惠继续免增值税?您好: 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政策连续,所以2018年应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缴纳增值税,但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等等政策,如果迟迟没有后续政策,可以再补,这个需要权衡利弊。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如何开票、纳税申报、账务处理呢?
年终奖发放在个税系统中只能申报和享受一次优惠政策,1.这里的一次是指每个员工只可以享受一次,还是每个企业的个税系统里只能申报一次?您好 问题1:国税发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问题2:公司可以分月份和分批次发放和在个税系统里申报年终奖个税。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问题1: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如果前两年获利,那么是免税,如果第3年亏损,那么第4年还能享受减半税收优惠吗?可以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按照税务系统报表,如实填报,正确计算所得税额。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