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给大青山负责荒山绿化的,苗木种进入是不用于销售的,购进的苗木咨询税务局是可以抵扣的,可是现在进项税抵扣金额不知道在填在那个表中,之前填在附表二第六行,可是我公司不属于农产品核定范围内,税务局不让填,让填在增值税减免申请表中,可是我公司的苗木是不销售的,所以还没有销售额,免税项还不能填写,可是专管员就让填免税申报,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填写。能帮我解答下吗?谢谢!
假设期初没有进项留抵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80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待认证进项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 期末,不需要缴纳增,销项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如何做结转分录???待认证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减增值税的,应按80交增值税。
您好, 按内销交增值税的业务,可以按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算的应纳税额交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计算后有留抵的,是不用交。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一般没有影响,但是还是建议您咨询下您当地的税务机关。
房产不是本公司,属于上级单位的,对于该房产的维修费用,和一些工程费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请问,我们自己的苗圃自产自销苗木销售收入,需要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吗?您好,自产苗木属于自产农产品,农产品印花税优惠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您看您公司取得的收入是否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如果符合则免征印花税。
好 咨询个问题 2015年到2017年12月增值税申报留抵共380w 重新计算后到2017年底应留抵10w 现在要进项税转出 完整的财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您好: 看这些相应进项税对应的是存货还是已经销售的成本、已经形成的费用,借: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