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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客户仍收不回钱账务处理,所得税是否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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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起诉胜诉但是仍然要不回来,需要做账务处理,是直接转营业外支出吗?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增

专业顾问回答

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资深创业导师向TA咨询

您好。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确认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后是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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