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做速冻产品的,购买的水饺馅原材料蔬菜等都是从农户或农贸市场买的,能作为免税农产品做账务处理吗?闵行税务机关怎么才认可呢?例如,从农贸市场购回1170元小虾作为原材料能这样做分录吗?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销税额)130
货:银行存款 1170
同时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原材料 1000
闵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一般都是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贵企业销售的蔬菜及肉类食品应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黄浦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黄浦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
我公司是给大青山负责荒山绿化的,苗木种进入是不用于销售的,购进的苗木咨询税务局是可以抵扣的,可是现在进项税抵扣金额不知道在填在那个表中,之前填在附表二第六行,可是我公司不属于农产品核定范围内,税务局不让填,让填在增值税减免申请表中,可是我公司的苗木是不销售的,所以还没有销售额,免税项还不能填写,可是专管员就让填免税申报,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填写。你好,我的观点和你一样,进项税额抵扣和销售免税完全没有关系,如果销售免税,那进项就不能抵扣,所以我觉得不能填免税项目。
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省出口企业,均可通过上海省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出口企业通过登录上海省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模块即可办理申报事项。
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二)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入“附表二”的第26/27栏中,相应数据不得填入“主表”的第12栏及“附表二”的第二项“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各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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