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其实际税负率只有5%;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其实际税负率不超过8.33%;相对于未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率25%,可以说是相当优惠了。
根据(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所以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您好!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无企业所得税的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针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的,所以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您好!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无企业所得税的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针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的,所以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只要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的。
1、新办理的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2、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在查账征收的情况下,基本没有区别,只是税种的区别,亏损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也可以以后年度弥补的
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