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向租车公司租赁汽车,如果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是否都可以报销入账,并都可以税前扣除。
(2)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能否签订无租金协议,上述的费用是否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补充:
车辆保险,年检,维修保养这些是否能入账和税前扣除,在协议里约定的话。
您好。
如果协议中已经约定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由承租方承担,那如果发生的这些费用在租入一方账里报销的话,是与合同不符的,如果在租入一方报销并税前扣除,建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此条款。
与租车公司的租赁协议可以签订无租金协议,签订无租金协议后,相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年检、保养费各地执行口径不同。企业所得税上未见文件原文,增值税处理上例如《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明确部分政策口径的通知》(甬国税货便函[2017]6号)第三条规定:“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不予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