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首先与村上签合同流转土地,然后整理土地种植水稻,那这样使用了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另外农作物出售形成销售的收入,耍交所得税吗?在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科目体现吗?在利润表中体现所得税吗?在申报表中同时填写申报与减免,就直接兔了税吗?那又在次月帐务中作红字冲回吗?
您好: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用交纳土地使用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b、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如果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免税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收款或应收款直接为货款,不包含销项税额,销售确认收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