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暂估的费用,今年回来了部分,而且今年税务局已经查了去年和前年的账,查账就是以调整成本结束的,那么还用冲减之前年度的暂估吗?如果需要冲减之前年度的暂估,用以前年度科目调整,还需要更改之前的汇算清缴报表吗?如果是盈利的还要补交企业所得税吗?今年已经预交了企业所得税,
补充:
如果盈利要如何补交?什么程序?是不是还要交滞纳金?如果亏损就不管了吗?
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以下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企业2017年1-5月产生联合试车收入230万元进入在建工程,1-5月联合试车费用300万元进入在建工程。现在进行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联合试车收入调增,将联合试车费用调减,以后年度可弥补亏损70万元是否正确?当年6月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请问联合试车收入与费用差额70万计提的折旧能不能作税前扣除?所以在所得税方面,这个70万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作为未弥补亏损处理,但是不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汇算时,我要不要调增这部分费用呢?无论是遵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记账的企业,还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记账的企业,纳税调整遵循的税法口径都是一样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这是因为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也就是说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一刀切的,全部都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存在一些采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这样处理: 影响金额比较小,直接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实际上,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八十八条,无论影响金额大小,都是不用追溯的。这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请问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核算下,未计提的累计折旧部分金额能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费用,税前扣除?
您好: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嘉定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嘉定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查明细账,公司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总额,不能含代扣个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