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企业需要将这个奖励按照成交价格并入到工资薪金总额,代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您企业在购入时作为接受人,您企业需要缴纳契税;将房产奖励给员工时,员工作为接受人,也需要缴纳一次契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赠送该房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4.印花税
如果缴纳了相关税费,是没有税务风险的。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