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租赁的标的物必须是固定资产吗?甲公司在我处购买了种牛82万,然后再把这些种牛租给我们3年,年租金8万2,三年后我们再用82万买回来。甲公司想先买种牛作为他们的资产,然后租给我们,所以只签了一份租赁合同。请问这算是两笔业务——我们正常销售,然后融资租赁吗?如何账务处理?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计入的财务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如果是售后回租、租三年后不再买回的经营租赁又该如何处理呢?
给您添麻烦啦!万分感谢!听过您的公开课受益匪浅!
补充:
您好吴!就这笔业务,不管合同咋签订的,分别假设是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性质的售后回租、经营租赁性质的售后回租,分录该如何做?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