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药品连锁总公司,把药品分发到各个连锁药店,不知道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可以用发出商品科目吗?怎么确认收入?总公司汇总纳税!谢谢
根据《会计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通常是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下设的内部会计主体,它们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由上级单位拨给运营资金,从事业务活动的支出由上级单位报销,收入上缴给上级单位。从税法的角度看,总分机构中的总机构,大体对应会计法中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因此,新设立的总机构,均应选择独立核算模式。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
有一点是这样说的: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移送货物视同销售那么统一核算了,分公司可以开票吗?学生不明白了分公司统一和非统一到底有什么区别。分公司什么情况可以开票 您好,独立核算是指有独立的业务,能够独立的核算收入、成本与费用,利润,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业务,不可以独立的核算收入、成本与费用。
员工工资是分公司发放,但是社保是分公司公对公转到总公司,由总公司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呢?总公司可以根据各事业部或者分公司设置明细科目,正常做即可。
我公司老板对职工们不错,给员工们交社保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公司也承担了,这部分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出了如何做账并且是否这部分钱要交个税,并且我看以前的会计是按把这部分钱还挂在其他应收款里 你好,这部分钱需要算作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参照本办法制定。
包括总部加分公司的。您好,按照现行规定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不需要再通过待摊费用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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