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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杨浦汇算清缴是用税法口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平时做账出具财务报表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的。两个口径不一致,也就是说企业利润表上的是会计利润,汇算清缴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是一个口径,也不是一个概念。计算出来应纳税所得额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不需要体现在账里,体现在账里的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所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不应以税法口径计算,汇算清缴时不用调整。只有本期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退回企业所得税,只需要调整所得税费用即可,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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