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举个例子,19年底我公司预提了一笔燃气泄漏报警仪检测费1万,事后这笔费用并没有发生,对方给免费检测了。19年汇算清缴已算纳税调增。请问这种情况2020年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预提费用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处理?
金额不大,能不能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调整当期费用?这个1万算不算金额不大?
假如冲减的2020年费用,对2020企业所得说有啥影响?
2016年计提的所得税比汇算清缴实际交的多,要怎么做分录调整呢,小企业会计准则。谢谢 您好 通过未分配利润调整一下即可。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您好,需要具体看是什么费用,不符合扣除规定的话,则需要纳税调增,纳税调整是不需要做会计处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毛利率由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确定。毛利额=所在地规定的毛利率X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有的省份毛利率高于20%。国地税合并以后,贵州省税务局已经发了公告,完全比照31号文规定的毛利率执行。其他地方的建议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你好,作为福利使用的固定资产,处理方式是否按照一般企业会计处理?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福利费使用的固定资产所提折旧按照工资总额的14%抵扣?用于福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福利费。
提问来源: 5.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其他 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企业筹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会计上已经计入费用,汇算清缴所得税报表上做视同销售,需要同时调整收入和成本吗?怎么理解这个问题?依据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招待,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国家松江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发生《国家松江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汇算时,我要不要调增这部分费用呢?无论是遵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记账的企业,还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记账的企业,纳税调整遵循的税法口径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