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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格上第6-8行分别为:
6减:不征税收入
7免税收入
也就是说季度申报表第二行“营业收入”填写的金额既包含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入,也包含不享受优惠政策部分的收入。
对于享受优惠政策部分的收入还需要在季度申报表附表《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中列示,
具体明细如下:
一、不征税收入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取得的免税收入
三、减计收入
四、所得减免
1.农、林、牧、渔业项目
其中:免税项目
减半征收项目
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