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应承担债务担保损失400万,款项未支付,则其他应付款帐面价值400万,计税基础0?还是400万?假设利润总额1000万,则应交所得税=(1000+400)*25%?所得税费用=(1000+400)*25%?还是=(1000+400)*25%-400*25%? 如何理解区分应交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含递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中的资产原值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按照税收规定据以计算折旧或摊销的资产价值。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分别采取不同的标准确定其计税基础。计税依据是你固定资产到底卖了多少钱?固定资产净值是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售价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确认损益,到时候有盈利就缴纳所得税,亏损就不用缴纳了。
提问来源: 5.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其他 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企业筹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2013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80万元,2014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5万元,当年发生坏账10万元,2014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50万元,则甲公司2014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5万元。如果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本年计提的坏账准备3.5万元,如何进行纳税调整?2014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价值522.5万元,计税基础55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7.5万元。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会计上的调整金额与纳税申报的调整金额不一致,这两个调整金额能够协调一致吗?
计算所得税时,罚款支出100万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为什么一样,不应该是账面价值100万,计税基础是0吗?这是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对应的资产或负债其账面价值通常与计税基础一致。
此类费用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是一致的,没有差异。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捐赠支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为什么都是0 捐赠支出不是资产,所以账面价值是零。计税基础是2006年发布的《企业新会计准则》中提出的概念。通俗的说计税基础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或负债在计算以后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还可以再抵扣或应纳税的剩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