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个自然人2018年2月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税种是小规模增值税(季报),个人所得税(月报)。一直是没有业务。2018年9月发生主营收入40000元,费用成本20000元。7,8月无业务。小微企业季报增值税,单月超3万,季度不超9万,是否免税?谢谢 补充: 您好,我想问,事务所2个自然人平均分配利润,10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本例中具体怎么计算?麻烦您具体算一下,我能有个思路,谢谢您 你好,9月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能免税。申报个税,个人与企业的所得分开申报。
我们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种,但是有两个个人所得税我们取得的投资收益要交税么?需要交哪些税呢?税率是多少呢 你好: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需要单独交税,需要和其他收益一并分给个人股东后,再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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