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这个企业投资了一个公司,收到一笔分红款,然后做账时我和同事出现了分歧,我是直接从投资收益转到利润分配,然后借利润分配贷应付股利-合伙人,这样直接分给合伙人了,因为这笔分红从税法是不能算在生产经营里的,要直接分给合伙人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我这样做报表里是直接不体现这笔分红款的,这样报税时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直接按财务报表申报,我同事认为应该放在投资收益里不动,分给合伙人是直接借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这样在年结时都会在未分配利润里冲掉,但是在非年结时财报里一直挂着这个投资收益,报税是也要单独把他减出来不能按财报申报,同时认为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来,但是我从网上查询了合伙企业的一些资料,也有说合伙企业因为特殊性很多适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冲突的,不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来。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