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出资30万,A合伙人占11.2%,即出资了3.36万,现在以0.36万转让其占财产份额的1.2%,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补充:
那是怎么算个税?帮我算出来
小规模的合伙企业,一合伙人退出将合伙份额转给一个新入伙的人,有未分配利润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 怎么记账呢 您好: 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的原则,未分配利润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相关规定,征收个税,由转让人负担。但是这个可以由由双方协商,作为企业还是应该按照原属于两个主体的利润分别申报个税,这和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有关。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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