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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进行处理。
(二)、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分期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或者定额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4.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三)、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