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账易通问答>纳税申报>总公司转让土地给分公司缴纳什么税
问答首页记账报税(1888)纳税申报(2796)汇算清缴(2788)出口退税(421)其他问题(1178)

总公司转让土地给分公司缴纳什么税

1位顾问回复252人看过

房地产总公司转让土地给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缴纳什么税?

专业顾问回答

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8客户评分:5.0 /5.0

资深创业导师向TA咨询

您好!

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但分公司土地名称变更为总公司并未转移所有权,不适用无偿转让,不视同销售。因此不缴纳增值税。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但分公司土地名称变更为总公司并未转移所有权,不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分公司土地名称变更为总公司并未发生转让,因此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回答仅供参考。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