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所得发生存货亏损,亏损5万,保险公司准许赔付3万,但2017年未收到保险赔付,3万计算应纳税所得怎么调账 您好!这个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不能计入损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因存货盘亏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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