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13号,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故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鉴于劳务派遣用工已计入接受劳务派遣企业从业人数中,为避免重复计算,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鉴于劳务派遣用工已计入接受劳务派遣企业从业人数中,为避免重复计算,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您好!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即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故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