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静安退税企业,免抵税申报可以跨月申报吗,8月出口的货物可以跟9月出口的货物一起在10月份申报吗?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①出口免税并退税;②出口免税不退税;③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松江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假设A商品为免税商品,汇率比例是:100美元=680元人民币,甲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如果还有其他上海代理记账报税,上海公司注册等问题,可随时咨询账易通,问个好前途~400-165-9298~ 如果符合长宁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话,按规定20日内税务机关必须完成认定。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在申报增值税的同时申报缴纳附加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你好,要看是哪种类型的invoice,具体对应情况不同。可咨询税务部门。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我公司在上海嘉定,近期去公司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货物名称与报关单上名称很多都不符,这种情况能不能退税啊?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规定,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后续还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4000-160-128,致电上海账易通文小编
您好,咨询一下出口企业,销售货物USD100万元,收到USD99.99万元,以后不会再回款,如何做账务处理?需要把所有差额都调整到汇兑损益里吗?由于金额较大,建议调整应收账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