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上海嘉定购买的一层办公用房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我们到现在也没有拿到产权证,也没有缴纳契税。那么该办公用房的房产税计税基础包不包括计提的契税呢?根据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贵公司没有实际交纳的契税不计入房产原值,不征房产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拨打400-165-9298,致电上海账易通问小编
我公司在上海,公司地下车位非产权出售一部分,这部分收入是作为租赁还是销售?您好, 贵州没有找到专门对无产权车位销售规范的政策。根据财税36号: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所以转让车位使用权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按房地产企业销售建造开发产品处理。
请问,1: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将一套房转为自用,缴纳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包括哪些?是按成本价算吗。
物业只是无偿使用,房屋的产权在开发生,应由开发商按固定资产余值计算房产税。
甲公司同时购买一间写字楼和地下停车位,签订了合同未取得产权证书。请问地下停车位该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