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正常情况下征收率为3%,1-2月份不含税销售额合计为20万, 3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一季度合计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如果全部开具的专票,增值税为季度申报,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如何缴纳增值税?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100×3%=3万; 3月份之后按照征收率1%缴纳增值税,20×3%+80×1%=0.6+0.8=1.4万; 根据两种情况对比,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政策优惠可以少交1.6万的增值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欢迎咨询上海账易通,电话:400-165-9298
疫情期间普陀小规模企业做账销项按3%还是1%做帐?附加减税免还计提么?疫情期间,湖北以外的普陀小规模纳税人销项按1%做账。季度末需要交增值税就要计提附加税,不需要交增值税就不用计提附加税。
你好教授,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3月到5月按1%计税,按季申报,在会计上,3月份是按1%算的销项税额,1~2月按3%算的税额,但总体收入季度不超30万,在报税的时候按小微企业免税销售填的,免税额还按3%算出来,这样报税的免税额和我会计上的免税额不一致,这有什么影响吗?我会计记账凭证上需要改吗 您好!没有关系,这个差异不用调整。
我们公司在上海嘉定,有3/1都受疫情影响,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社保费呢 你好,可以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拨打400-165-9298,致电上海账易通问小编
因为疫情原因,我给长期承租我厂房的企业减免了三个月的租金,这三个月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如果您已预收租金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租金需要退还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扣减后的销项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季度预缴申报时,相应捐赠支出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通过填报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2行“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4列“税收金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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