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注销,由另一个公司承受该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两个公司分别怎么做账务处理?两个公司都是同一个法人。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原则是不一样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在收到3000元,计入预收款时确认销项税额。如想调整,调减利润表的收入。不需要的,直接计入相关的费用科目即可。
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因此70万元成本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要分期。如果收入是在租赁期平均确认的,成本也应按照管理期间平均结转。如果公司主营业务就是经营租赁,则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即可。
您好,我们公司有一笔业务,和甲方签的是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是三年,合同约定的是每个季度甲方付我们固定的服务费,为了提供这个服务,我们必须专门购买一些设备,和甲方的合同还约定3年后要将提供服务的设备归甲方,这个应该属于混合销售,那么我们购进这批设备应该怎么做账呢,是进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呢,还是作为库存商品分三年摊完,还是应该怎么处理。设备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013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80万元,2014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5万元,当年发生坏账10万元,2014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50万元,则甲公司2014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5万元。如果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本年计提的坏账准备3.5万元,如何进行纳税调整?2014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价值522.5万元,计税基础55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7.5万元。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会计上的调整金额与纳税申报的调整金额不一致,这两个调整金额能够协调一致吗?
甲公司有A.B两个股东,注册资本100万元,A股东出资20万占20%,B股东出资80万占80%,现B股东把自己的10万转给C,总的注册资本不变,还是100万元。三个股东,注册资本100万元,A股东出资20万占20%,B股东出资70万占70%,C股东出资10万,占10%,现在哪个股东应交税?B股东把自己的10万转给C,如果转让价格不超过10万,不用交个税;如果转让价格超过10万,B股东需要就超过10万的部分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公司购买安全生产设备时,一次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在 2016年购入,不符合加速折旧规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要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