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的总经理也是研发产品,他的工资能否计入研发支出享受加计扣除?
补充:
总经理的工作就是研发的,他同时也是研发部的总监,这样可以加计扣除吗?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文件里强调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人工费用,总经理的主要工作应该不是研发,不允许加计扣除。
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