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静安个体户的个体经营所得年报是在每年的3月31号之前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大致内容如下:
基本信息:静安个体户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等。
经营信息:产值、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静安个体户年度需要申报税务年报跟工商年报
税务年报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在电子税务局上可以进行申报,需要填写一整年的财务数据,截止时间:3月31日
工商年报在工商网申报,需要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变更的股权、取得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截止时间: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