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直接将5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要求:计算2018年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您好,本平台针对财税实务问题解答为保证您的提问得到更好的解决,建议您到相关途径寻求帮助。
您好: 按照贷方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前提是这些计提金额在黄浦汇算清缴之前已经支付,1月已经支付的就可以在税前扣除。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您好,我公司2018年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现2018年多缴了33万的企业所得税,经向税务局申请,在2019年二、三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把多缴的33万抵减了当期应预交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单位第四季度亏损严重。预计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后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小于已经抵税的33万,预计是23万。算是企业的损失还是可以申请退税,或者是再抵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019汇算清缴税额23万元 1-3季度预缴税额=17+33=50万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款=50-23=27万元 回答仅
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货款做坏账,年报时候可以不调增么,无法收回货款导致单位确实赔钱了,如果不调增就还得缴企业所得税感觉有矛盾,谢谢帮忙解答 您好!如果确实有明确不能收回的证据,可以不调增的。
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按照税务系统报表,如实填报,正确计算所得税额。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