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来源:
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1.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同时确认为拆迁补偿费;
支付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
收到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拆迁补偿费。
2.异地安置且自行建造
比照执行
异地安置且购入
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3.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提问:
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同时确认为拆迁补偿费;?支付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收到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拆迁补偿费。这个如何理解?例如A房地产企业将原有老的住宅进行拆迁,拆迁完在原土地上新建住宅,拆迁时和老住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是每100平米的房子,等到新建房屋后给老主户120平米的房子,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是用新建的住房120平米来计算,按照目前市价算出120平米房屋的收入额,那么拆迁补偿费是如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