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是自主研发并销售手机,手机研发成功并销售给了客户,那么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是不是应该冲减,不能加计扣除呢?
2:如果冲减了,那研发费加计扣除也没有享受到啊,卖了产品在冲回来,不太理解?还是说研发出的产品不出售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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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你说的销售手机是批量生产的手机,不是研发结果形成的,本来对应的材料就不能加计扣除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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