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部分产品出口,未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合同约定以到岸价结算,海运费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也是按会计帐面销售收入计算,请问这样做有问题吗
如有一个商贸企业,营业执照上经经范围是化工销售。但这个企业实实在在的业务是把很多种原料买回来,通过特有的技术对这些原料进行某种原素的提取,提取后卖这种原素。那么这会企业的增值税进项和销项是完全没有对项的。类似于买进了猪肉,牛奶,鸡蛋,兔肉,而卖岀了蛋白质。如果真这么做,从税法上讲会有什么影响?
您好,需要做价税分离 第一步:确认应交税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第二步:确认税金减免为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您好 找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您好, 按内销交增值税的业务,可以按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算的应纳税额交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计算后有留抵的,是不用交。以上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一般没有影响,但是还是建议您咨询下您当地的税务机关。
我是一户生产企业,因为这个月没有出口业务,就没有去嘉定税务局做出口申报,仅做了增值税申报,但是别的会计说没有出口业务也需要零申报。这样对企业以后会有什么影响吗?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①出口免税并退税;②出口免税不退税;③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松江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假设A商品为免税商品,汇率比例是:100美元=680元人民币,甲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买卖股票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是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还是直接按卖出价计算?另如果投资者为主营投资业务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 您好!企业买卖股票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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