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把自己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无偿转让给了同一集团公司内的其他公司(甲公司),甲公司于去年12月5日完成了对A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我们公司多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今都还在账上挂起的、没有做任何账务处理。你公司作为投资损失,甲公司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核算。A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由A公司完成,因为你们转让的只是股权,A公司还独立存在。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异地独立开票,报税,母公司是集团公司,只做财报汇总,没有直接业务,那母公司需要报增值税吗?是需要0报税还是不需要申报,还是只需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 母公司有增值税业务需要申报增值税
我公司为一集团公司现在外地设有一个全资子公司,现此子公司在外地施工,当地机构要求在当地设立此全资子公司下设分公司。集团公司是否要汇祘所得稅?谢谢 你好,感谢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