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18年度终了时将“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余额36万元(当年计提91万元,实际发放55万元)结转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如果截止2019年5月31日未发放,是否可以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在2019年5月31日前发放,是否可以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在2019年7月1日发放,该如何处理?哪位大神可以指教一下
2016年计提的所得税比汇算清缴实际交的多,要怎么做分录调整呢,小企业会计准则。谢谢 您好 通过未分配利润调整一下即可。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你好,收到政府资金,当时是做递延收益,后续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在新税法下,大部分财政资金均不符合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因此在收到递延收益时即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您好 利润表的成本或费用调减,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余额调减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务处理正确。
建议在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宝山汇算清缴的时候,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进行调整。填写在“二、扣除类调整项目”下的“(十七)其他”行。账载金额填写我们2020年账里实际的费用借方发生额,税收金额填写调整后的金额,也就是实际这个费用应该是多少。个人认为年报的期末数据是不需要修改的。是指资产负债表左边的资产总额,也就是资产合计的数。
今年满足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和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税负不一致了,对企业有影响吗?企业正常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不会在税务系统提示异常的。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申报年报有误,可以更正几年, 您好: 几年都可以更正,但是还要看税务系统中能不能实现。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