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服务业政策优势
1、支持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支持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3、支持设立股权投资母基金;
4、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创新发展;
5、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二、财税优势
1、对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规划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暂由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注册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三、法制政策优势
1、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
2、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鼓励类产业企业具体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业。并且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近日发布。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入目录才能享税惠
《通知》第一条:对设在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解读:该条款明确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优惠区域要件。只有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企业才有资格享受15%税率政策,这说明该政策是一个区域性低税率优惠政策。
第二,优惠目录要件。只有以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收入达到70%以上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该政策采取的管理方法与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政策采取的管理方法类同。
第三、明确收入概念。该收入是指税收上的收入概念,其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九项内容,远远大于会计收入的概念范畴。
叠加税惠可同时享受
《通知》第三条:企业既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其中符合其他税率优惠条件的,可以选择最优惠的税率执行;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优惠的,应按照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条件:鼓励类产业企业具体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