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会计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费用或销项,杨浦税务择按收付实现制口径确认不合规票据或其他项目,如何理解此体系性的逻辑,大原则是会计法,税法!后果如果不执行或执行有偏差应该是税法更严厉,处罚力度强,
提问来源: 5.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其他 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企业筹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安全专用设备企业一次性在成本列支,另外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当年销售,成本结转,但是税法上该设备按直线法提折旧净残值10%折旧十年 交所得税时 这部分差异为什么算在调整会计利润里面 而不是算在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里面 您好!对于您说的调整部分,在税法口径是只能扣除1年的折旧,而会计上全部扣除了,所以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是要纳税调增的。
2013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80万元,2014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5万元,当年发生坏账10万元,2014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550万元,则甲公司2014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5万元。如果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本年计提的坏账准备3.5万元,如何进行纳税调整?2014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价值522.5万元,计税基础55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7.5万元。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会计上的调整金额与纳税申报的调整金额不一致,这两个调整金额能够协调一致吗?
你好,应当用审定后的财务报表数据作为崇明汇算清缴的基础,不能用未审定数据。
新会计准则建筑行业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科目在每次开票进度结算的时候就可以对冲了,不需要等到项目最后结算的时候再一次性对冲对吗?请各位有经验的前辈剖析下,谢谢 补充: 开票的时候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吗?会产生税会差异吗 您好。在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每次发票开具时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应按调整后正确的报表申报,如税务比对数与2019年1季度报表有差异,应在修改2019年1月报表的期初数。这个是要填关联方的。以后给B公司开票属于关联方交易,这个投资肯定是有战略考虑的,不一定要撤资,对于往来款是正常的交易形成的,没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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