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分公司为独立核算,总公司每月申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时是按照总公司自己的报表填写申报还是按照合并报表申报?
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年度汇算清缴报表中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是不是填写总公司的股东的情况?所以分公司汇算清缴的基础信息表中股东及分红,需要填写总公司的所有股东信息?总公司填就好了。
如果是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的按照单体报表申报,比如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就各自按照自己的报表申报,如果是合并纳税,比如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申报资格,申请汇总申报的话,就是总分公司合并申报。如果没有生产经营业务,就可以零申报。哪果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印花税也可以零申报,只要上述情况属实就可以,缴纳工会经费就按当地的要求去缴纳。
总公司尚未发生收入,分公司宾馆自元月份经营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按规定填报并享受了增值税、附加税等的减免。现做分公司二季度的申报时,增值税等因未达起征点也正常减免了,可是填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却发现是否小微企业处系统已默认"否"了且呈灰色不能切换。问负责企业所得税这块的税务人员却被告知从4月1日起因是分公司即使收入再低也不是小微企业。
分公司的所得税是由总公司交,分公司每个季度只报财务报表。
感谢您的信任与提问!如果总公司弥补分公司亏损后有余额,是要分配缴纳的。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您。